資料庫管理系統(DBMS)和檔案系統之間存在以下差異:
資料庫管理系統(DBMS) | 檔案系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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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MS是一組資料。在DBMS中,使用者不需要編寫過程。 | 檔案系統是資料的集合。在該系統中,使用者必須編寫用於管理資料庫的過程。 |
DBMS提供隱藏詳細資訊的資料的抽象檢視。 | 檔案系統提供資料表示和資料儲存的詳細資訊。 |
DBMS提供崩潰恢復機制,即DBMS保護使用者免受系統故障的影響。 | 檔案系統沒有崩潰機制,即,如果系統在輸入某些資料時崩潰,則檔案內容將丟失。 |
DBMS提供了良好的保護機制。 | 要保護檔案系統下的檔案非常困難。 |
DBMS包含各種用於儲存和檢索資料的複雜技術。 | 檔案系統無法有效地儲存和檢索資料。 |
DBMS使用某種形式的鎖定來處理資料的並行存取。 | 在檔案系統中,並行存取存在許多問題,例如重定向檔案,而其他刪除某些資訊或更新某些資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