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命名約定是一個規則,決定識別符號使用什麼命名規則,如類,包,變數,常數,方法等的命名規則。
但是,它並不是強制要求必須遵循。這稱為約定不規則。
java程式設計語言的所有類,介面,包,方法和欄位都是根據java命名約定給出的。
通過使用標準的Java命名約定,您可以使自己和其他程式員更容易閱讀程式碼。Java程式的可讀性非常重要。 它能讓程式開發者花費更少的時間來讀懂程式碼的作用。
名稱 | 約定 |
---|---|
類名稱 | 應以大寫字母開頭,並成為容易理解的名詞或組合。如:String , Color , Button , System , Thread 等。 |
介面名稱 | 應以大寫字母開頭,並作為形容詞。如: Runnable ,Remote ,ActionListener 等。 |
方法名稱 | 應以小寫字母開頭,並作為動詞。如:actionPerformed() ,main() ,print() ,println() 等。 |
變數名稱 | 應以小寫字母開頭。如:firstName ,orderNumber 等。 |
包名稱 | 應使用小寫字母。如: java ,lang ,sql ,util 等。 |
常數名稱 | 應使用大寫字母。 例如:RED , YELLOW , MAX_PRIORITY 等 |
Java遵循駝峰語法,用於命名類,介面,方法和變數。
如果名稱是使用兩個單詞組合,則第二個單詞將以大寫字母開頭。例如:actionPerformed()
,firstName
,ActionEvent
,ActionListener
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