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團隊一直在持續推進業務系統的體系化治理工作,在這個過程中我們沉澱了自己的DDD腳手架專案。腳手架專案是體系化治理過程中比較重要的一環,它的作用有兩點:
(1)可以對新建的專案進行統一的規範;
(2)對於指導老專案進行DDD的改造提供指導。
本文主要是梳理和總結了DDD腳手架使用中的編碼規範以及遇到的問題。
DDD相關的應用架構有很多種,比如四層架構,洋蔥架構,六邊形架構,整潔架構等。這些應用架構都有各自的特點和不同。但是他們的總體思想都是相似的,主要是通過分層來實現功能和關注點的隔離。達到的目標是領域層不依賴任何其他外部實現,這樣就能保證核心業務邏輯的乾淨和穩定。
左圖是整潔架構的示意圖,左圖為分層,右圖表示各個分層的變化頻率和抽象層級。整潔架構主要分為4層:
(1)Frameworks&Drivers層:這一層表示系統依賴的外部系統,比如資料庫、快取、前端頁面等。這一層是變化頻率最高的,也是需要和我們的核心業務邏輯做隔離的。
(2)Interface Adapters層:這一層是一個適配層,主要負責外部系統和內部業務系統的適配,這一層的主要作用就是外部系統和內部系統的適配和協定轉換。
(3)Application Business Rules: 應用業務規則層,可以理解為用例層,這一層表示整個應用可以提供哪些用例級別的功能和服務。這一層也是對第4層中的核心業務規則的編排層。
(4)Enterprise Business Rules: 這一層就是最為核心的業務邏輯層,這一層不包含任何和技術相關的內容,只包含業務邏輯。
使用命令如下:
mvn archetype:generate
-DarchetypeGroupId=com.jd.jr.cf
-DarchetypeArtifactId=ddd-archetype
-DarchetypeCatalog=local
-DarchetypeVersion=0.0.1-SNAPSHOT
-DinteractiveMode=false
-DgroupId=com.jd.demo.test //從這一行開始需要根據專案名稱修改
-DartifactId=demo-test
-Dversion=1.0.0
-Dpackage=com.jd.demo.test
-DappName=demo-test -s D:/git/settings.xml // 本地 git組態檔
生成完的專案結構如下:
|--- adapter -- 介面卡層 應用與外部應用互動適配
| |--- controller -- 控制器層,API中的介面的實現
| | |--- assembler -- 裝配器,DTO和領域模型的轉換
| | |--- impl -- 協定層中介面的實現
| |--- repository -- 倉儲層
| | |--- assembler -- 裝配器,PO和領域模型的轉換
| | |--- impl -- 領域層中倉儲介面的實現
| |--- rpc -- RPC層,Domain層中port中依賴的外部的介面實現,呼叫遠端RPC介面
| |--- task -- 任務,主要是排程任務的介面卡
|--- api -- 應用協定層 應用對外暴露的api介面
|--- boot -- 啟動層 應用框架、驅動等
| |--- aop -- 切面
| |--- config -- 設定
| |--- Application -- 啟動類
|--- app -- 應用層
| |--- cases -- 應用服務
|--- domain -- 領域層
| |--- model -- 領域物件
| | |--- aggregate -- 聚合
| | |--- entities -- 實休
| | |--- vo -- 值物件
| |--- service -- 域服務
| |--- factory -- 工廠,針對一些複雜的Object可以通過工廠來構建
| |--- port -- 埠,即介面
| |--- event -- 領域事件
| |--- exception -- 異常封裝
| |--- ability -- 領域能力
| |--- extension -- 擴充套件點
| | |--- impl -- 擴充套件點實現
|--- query -- 查詢層,封裝讀服務
| |--- model -- 查詢模型
| |--- service -- 查詢服務
1、Api模組編碼規範:
2、Adapter/Controller模組編碼規範:
3、App模組編碼規範:
4、Domain層編碼規範:
5、Adapter/Repository和Rpc模組編碼規範:
**Q1、**Api模組對外提供的jar包中是否要參照其他應用的jar包?
A1: 有一些場景,A應用的Api介面的入參需要參照其他應用的包中的類。比如A應用發出了一個事件,B應用提供了一個介面來處理這個事件,那B應用是否要參照A應用的包中的事件定義類呢? 理想情況,最好是B應用定義一個自己的類,這樣B應用就不會依賴A應用的包。
**Q2、**Api包中是否能包含列舉類的定義?
A2:最好不要在Api包中對外暴露內部的列舉值定義。因為列舉值是需要在Domain模組中定義和使用的,不適合通過jar包的形式暴露給外部。 如果確實有需求要暴露給外部應用(比如為了讓介面呼叫方方便的知道入參中的值有哪些),可以將列舉類的定義放在同一的common包中。這樣Domain模組和對外提供的jar包都可以參照common包。
**Q3、**資料儲存是否要使用統一版本號?
A3: 對於新應用,最好是使用統一的版本號,這樣在更新資料庫的時候就可以統一使用版本號當做樂觀鎖。但是對於遺留系統而言,啟用版本號的成本比較高,因為需要梳理所有對實體進行變更的點,要求所有的點都統一使用版本號。所以要根據情況來確定是否使用。
Q4、對於一些偏流程性的業務,頻繁的呼叫外部rpc介面。如果每個rpc介面都新增一個防腐層物件的話,會降低開發效率。是否可以不定義防腐層物件?
A4:最好是定義防腐層物件,短期可能降低一些開發效率,但是從長期和程式碼標準話的角度看,還是值得的。
作者:京東科技 史紀軍
來源:京東雲開發者社群 轉載請註明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