軟體自由保護協會(SFC)釋出了,在研究了 Neo4j 訴 PureThink(該公司由名為 John Mark Suhy 的個人經營)的相關案件後;他們認為,美國加州聯邦地區法院作出的有利於 Neoj4 的裁決是不正確的,並危及了自由開源軟體。
SFC 的政策研究員和駐會駭客 Bradley Kuhn 在部落格中對地區法院的部分簡易判決(Summary Judgment)和第九巡迴法院的認可提出了異議。並指出,Neo4j 企業版最初是在付費商業許可和 AGPLv3 下提供的,後來又變更為更為嚴格的 AGPLv3 + Commons Clause 雙重許可。但問題在於,Neo4j 這種所謂的許可混搭並不是開源許可,且他們自己也承認了這一點。
Neo4j 在其第三次修訂的申訴書的第 77 段中指責被告不適當地從程式碼庫中刪除了"Commons Clause",並隨後在僅 AGPLv3 許可下重新發布了該軟體。值得注意的是,被告在法庭上否認了這些指控,並聲稱其對"Commons Clause"的刪除是合法的,是被允許的。但法院在裁決中同意了刪除 Commons Clause 是不恰當的行為,並列出了一系列針對被告的禁止條款。
Kuhn 指出,主要問題不在於該軟體是否為 FOSS,而是下游被許可人在得到"AGPLv3 WITH Commons-Clause"的許可時是否可以合法地刪除"Commons Clause"。他們認為法院裁定被告不得刪除 Commons Clause 的結論是錯誤的,禁止被告將生成的程式碼稱為 FOSS 也是有問題的,此判決可能會嚴重損害 FOSS 和 copyleft。
Kuhn 在 AGPLv1 中建立了 Affero 條款,並共同起草了 V3。他指出, 包含一個條款明確允許刪除新增到 AGPLv3 中的條款,被告曾以此為論點進行辯解,但被法官駁回。法官參照了他之前對 Graph Foundation 裁決稱,AGPLv3 的條款 "禁止被許可人施加進一步的限制,但不禁止許可人這樣做"。他認為,"將這些條款解釋為限制瑞典 Neo4J 公司根據自己選擇的條款許可其版權軟體的專屬權利,將違背合同法和版權法的原則"。
Kuhn 在 採訪中表示,「這就是錯的」。他同意 Neo4j 有權制定自己的許可條款,但該公司特別選擇了 AGPLv3 的完整文字。他認為,在做出這一選擇時,他們就不能有選擇地忽視 AGPLv3 的條款,因為他們明確表示他們的軟體"受 GNU AFFERO GENERAL PUBLIC LICENSE Version 3 的條款約束,包括 Commons Clause"。
「Neo4j 將其許可證定義為 GNU Affero General Public License 第 3 版。然後告訴所有被許可人,如果你收到的程式或其任何部分包含一個通知,說明它受本許可的約束,同時還有一個進一步限制的條款,你可以刪除該條款」。但之後,該公司卻以此向法院提起申訴,而法院也為他們提供了支援。
目前,此案還沒有真正結束。下級法院仍有各種問題需要考慮,包括關於 Suhy 刪除"Commons Clause"的 DMCA 索賠。SFC 懷疑這就是為什麼法院只對 Suhy 的言論做出了初步禁令,而沒有對該條款的實際刪除發出禁令。關於該條款能否被刪除的問題仍然懸而未決,而目前的簡易判決決定並沒有涉及 Neo4j 申訴中的 DMCA 索賠。
總的來說,SFC 對此事的看法如下:
顯然,Neo4j 根據 AGPLv3 明確允許任何人從 3.4 版和其他企業版的 LICENSE.txt 檔案中刪除出現的"Commons Clause"。我們相信,根據 AGPLv3 的規定,你有充分的許可權按照 AGPLv3 的條款釋出該軟體。在說這句話的時候,我們也指出,我們不是一家律師事務所,我們的律師不是你的律師,這也不是法律建議。然而,經過我們幾十年在版權許可方面的工作,我們很清楚許可中這一政策的原因和動機;鑑於法院的錯誤,我們有責任告知公眾,許可結論(他們的臨時禁令所基於的)是不正確的。
......我們認為 Suhy刪除"Commons Clause"是 AGPLv3 條款完全允許的,Neo4j 在該許可中給了他這種權利。Suhy 也為社群做了很大的貢獻,他採取的行動顯然有對他進行訴訟的風險。盜用和操縱有史以來最強大、最能保護自由的版權許可來支援專有的再許可商業模式是對自由軟體及其發展的侮辱。當法院站在不良行為者一邊時,情況就更糟糕了。Neo4j 不應該這樣做。
最後我們注意到,法院對 "什麼是開源?"這個問題的說法相當狹隘。法院裁定,一個人和他的公司--當在檔案的某一部分出現了模糊的許可資訊,然後發現檔案的另一部分允許修復和澄清許可資訊,並且這樣做了--在做了這樣的改變之後,暫時被禁止告訴其他人,所產生的軟體實際上是 FOSS。這項裁決並沒有開創先例,也沒有約束被告以外的任何人可以或不可以說什麼是 FOSS;這就是為什麼我們可以說它是 FOSS,因為 AGPLv3 是 OSI 批准的許可證,AGPLv3 允許在這種情況下刪除有毒的"Commons Clause"。
SFC 表示將繼續關注跟進此案。